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18年迎来了个人所得税的一次大幅改革,一时间如何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的研究变成了热门话题。目前,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作用是扩大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近几年,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收入功能越来越重要,如何秉持着公平公正原则,调节高收入者收入,保障低收入者收入,对居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以促进社会财富平衡,避免两极化现象显得尤为重要。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功能定位及影响因素
(一)个人所得税功能定位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 国外研究综述
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悠久,公元1799年英国首先开征。随后,许多西方国家纷纷开征。通过200多年的发展与完善,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了许多国家的主体税种。因此,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研究,国外研究比较成熟。古典主义学派认为税收是一种“利益交换”,代表人物亚当#9642;斯密认为国家不应该干预私人经济活动,最好的政策是“自由放任”,并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和征税费用最省”四项征税原则,此时个人所得税开征主要目的是筹集财政收入和弥补战争经费的不足。社会政策学派代表人物瓦格纳提出了著名的“四项九端”税收原则。此时资本主义矛盾日益激烈,人们主张积极的社会税收政策,认为税收可调节居民收入和财产分配,对于个人所得税,主张以累进税率适应不同支付能力的纳税人,注重公平,同时对财产和不劳而获的收入征较高税率。新古典学派代表人物道尔顿继承了部分社会政策学派的思想,认为调节个人收入最好的办法是所得税和遗产税,阿尔弗雷德#9642;马歇尔主张对富人财产及所得征收累进税,同时谨慎对资本性收入征税,防止资本外流。凯恩斯学派产生时,市场失灵,他们对“自由放任”政策持反对意见,认为税收应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提高社会有效需求,以达到促进社会就业目的,主张建立以累进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供给学派认为,税率特变动影响着劳动力的供应及结构,其中边际税率是关键。建议通过降低最高边际税率为高收入者降低税负。
(二)国内研究综述
对于个人所得税职能定位方面,刘丽坚(2004)在《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职能及下一步改革设想》一文中指出在一段时间内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职能应该是“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体,兼顾筹集财政收入”。董再平(2005)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功能定位和发展完善》一文中指出个人所得税首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功能,而我国现行的分类课税模式存在许多制度漏洞,容易造成横向和纵向的不公平。税率设计有欠公平,工资薪金所得超额累进税率级次过多。彭海艳(2011)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及累进性的实证分析》一文中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总体上起到了正向、且进一步加强的再分配效应,但是调节效果有限,分类征收模式导致总体累进性下降。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图书馆搜集及整理相关资料;
2022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撰写开题报告,提交由老师审定,修改并完成开题报告;
2022年1月至3月25日,再次搜集资料,针对论文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撰写并完成论文初稿,交由老师审定,并接受指导。同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及时修改调整计划;
5. 参考文献
[1]白彦锋.按照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原则来认识新个税[J].财政监督,2018(19):29-32.
[2]董再平.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功能定位和发展完善[J].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2005(04):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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