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中的释明开题报告

 2023-02-26 18:41:3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释明是指当事人的主张或陈述不清楚,不充分,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时,法官向当事人进行的询问,指示,解释等。

释明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选择这一选题的理由在于通过大学本科四年的理论基础学习,我们对民法,民诉法及相关法律思想、法律制度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因此能对于这一选题进行更深的研究。而选择这一专题的意义在于能将我们已知、已学的法律知识更好地投入对于释明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范围、施行的方法、作用、目前的一些问题与缺陷的探索、了解和阐释,并且针对释明在民事诉讼中所体现出的不足和限制,通过阅读有关文献,多方学习理论与了解并体验实践等方式,对其进行解释并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建议。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主要):释明在当前民事诉讼中的利用与缺陷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释明制度的内容中的缺陷问题

写作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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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总体上看,由于该选题涉及的可研究范围较广,因此国内外学术界对该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及撰写的专著也较多,虽是从不同方面对释明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分析,但都对于本篇论文撰写有所助力。

国内民法学界对于在民事诉讼中的释明的研究与讨论是多层次多角度多研究的,随着我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逐渐深入,民事诉讼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换,也对法官在诉讼中角色的转换提出相应要求,解决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诉讼权限的划分。因此国内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该问题进行论述:我国民事诉讼中释明规范问题研究、我国民事诉讼释明边界问题研究、法律释明与观点释明、论法官的释明权、释明变更请求的标准、我国民事诉讼中释明的运行现状与完善等。他们通过比较法对释明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与发展提出了许多新思路。

国外学者的研究:释明虽为大陆法系中的概念,但英美法系与同样具有类似制度。例如英美的诉答程序及由其衍生的法典式诉答和联邦式诉答;审前会议程序中的“释明”;当事人发动的“释明”等。而在同为大陆法系的其他国家:对比研究大陆法系中的“释明”与英美法系中的“释明”的联系与区别、原因;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关于释明权的比较研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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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研究计划;

1.研究方式:层层递进,从民事诉讼中释明的起源与产生入手,研究其发展历程、出现的问题、学者对于其的讨论等,最终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2.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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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部分)

【1】任重;我国民事诉讼释明边界问题研究[J];中国法学;2018年06期

【2】杨小利;于四伟;法律释明权的正当行使[J];人民司法(应用);2016年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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