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本文的研究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现阶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其中有关工程造价案件或者案件涉及造价问题占了相当的比例。工程建设合同纠纷不断增多,而绝大多数问题涉及工程造价的纠纷,承发包双方为保护自身利益,在无法协调一致的情况下,诉至法院寻求法律解决。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运而生,并宜逐渐成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不同于正常的工程审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鉴定的结果是司法审判的重要证据,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的结果。一般情况下,当工程建完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发包双方就进入工程结算阶段。如双方对结算原则约定明确,按照合同约定的自行审价或委托审价程序进行审价即可,若对审价结果没有争议,那么该审价结果就成为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如双方对结算原则约定不明,或者虽约定明确但对发包人自行审价或委托审价的结果不满意的,这时争议就产生了。双方经协商对争议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就可能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指定具有审价资质的审价机构进行造价鉴定。结合目前的司法现状,司法鉴定程序总体来说还存在很多不足,鉴定确实需要大量的时间,这是由工程项目本身的特性决定的。本文就将就目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
本论文的选题研究目的是综合总结建设工程中出现的造价鉴定问题的经验教训,针对相关工作中的漏洞缺陷,结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目的在于促进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制度的健全。
本论文的意义是选题切合当前中国社会需要,具有现实意义,研究成果在建设工程造价鉴定问题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补充价值,在工程造价纠纷风险防范与处理纠纷实务工作方面也有一定的实践指导参考价值。
2. 研究内容与预期目标
本文从以下四章对“建设工程中出现的造价鉴定问题”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第一章,简要说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历史背景、目的和意义。解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论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由来,说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征。
第二章,举实际例子说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比如工程纠纷中出现的取证难,鉴定中时间跨度太大导致判决迟缓,鉴定人的资质不够,对法律方面不了解等等。
3. 研究方法与步骤
本论文的研究方法是根据建设法学、房地产法学、工程项目管理学的有关理论和方法,依据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运用科学调查和分析、行为规制与纠纷实证论析的手段,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揭示探讨建设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中纠纷的各种类型表现,透析此类纠纷频发原因等问题,论证工程造价纠纷的危害影响,阐明如何依法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具体法务对策,以期对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纠纷问题的解决能有所裨益。
针对建设工程造价司法纠纷问题,本论文的研究步骤是在首先界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术语的科学内涵后,联系相关案例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纠纷进行分类论证,并指明依法处理的对策和依据,进而多角度深层次剖析问题存在原因,并针对问题与原因,提出有理论和法律依据支撑、有可行性的一系列健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纠纷防范与处理机制的对策建议,期望能对化解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纠纷的实务工作有所裨益。
4. 参考文献
1. 朱树英.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存在问题的思考.中国司法鉴定,2006(2).
2. 孟勤国.司法鉴定规则应重在规范法官行为——最高法院(2011)民一终字第41号判决书研读.法学评论,2013(1).
3. 吴义武.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北方经贸,2013(8):91-97.
5. 工作计划
本论文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1、前期研究阶段:2022年1月中旬,确定论文选题,并开始论文资料收集、初步整理。围绕论文主题,收集并查阅大量精装商品房质量纠纷问题防治相关方面的理论和法律政策规定,调研了解现实精装商品房质量纠纷问题存在状况,认真阅读并深入理解和总结所收集的资料和信息,列出一系列具体问题及思考答案,完成5000字以上的前期研究报告一份。
2、开题报告阶段:2013年3月20日之前完成。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完成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的开题报告,并进行答辩后,方能进入毕业论文的下一阶段:1)该论题研究的背景;2)该论题研究的目的、意义;3)该论题研究拟采用的研究方案;4)该论题研究预期达到的目标;5)该论题研究的计划进度和拟完成的论文大纲。
以上是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